我拿到了一家新公司的录取通知,于是就跟现在的公司提出离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就当我准备去新公司报到时,新公司却突然告诉我,说这个岗位暂时不需要人手了,让我不必去公司了。我现在很生气,我都已经从原公司离职了,现在真的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如何处理。
答疑
录取通知是一种契约,对双方都有约束,同时也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首先搞清楚一份标准的录取通知是民法上的“要约”。尽管它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录取通知中的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录取通知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录取通知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我一直强调,办理离职的前提是你已经获得了新公司的录取通知。同时,录取通知一定要书面的(纸质或者电子邮件),而不是口头的。我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要把自己的求职风险降到最低。
职场是现实的,也是残酷的。所以许多人求职都是“骑驴找马”,这一点很好,很科学。因为这样做可以让自己得到最大的保障。一方面可以连续工作,收入上有保障;另一方面,社保也不会断掉,这也是很重要的保障。与此同时,企业在确定录用一个人选时,也会发送正式的录取通知给候选人。到了这里,按理说一切都很顺利,一切都很有保障,但实际上,这其中也存在一定的变数,就好比本文提及的这个情况。
那么,如果你遭遇了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应该马上与新公司交涉,告知你由此可能产生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这个时候,你的态度要逐渐强硬。一开始缓和一点,但要逐渐加码。要让新公司知道,你为了这个录取通知,已经从原单位离职,与此同时也拒绝了其他准备给你发录取通知的公司。如果你不能按时入职新公司,那么你重新找工作这个期间,工资谁给你付?社保谁给你交?总之,要告知新公司,如果公司违约,你的损失较大,这其中也包括精神损失。如果企业不履行约定,那么你肯定要申请仲裁,肯定要诉诸法律的。
第二,马上调整心态,平复情绪,准备重新求职。
尽管你在和新公司交涉,但是,为了更加保险,你需要做两手准备。你应该赶紧参加其他公司的面试。当然,如果“老东家”这个时候挽留你,你也可以“顺坡下驴”留下来,至少保证收入和社保。但是你要记住,就算留下来也是缓兵之计。因为你是一个已经提出“分手”的人,继续留下来,估计你和“老东家”彼此都会有些芥蒂。所以,你还是要做好离开的准备和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