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档案员1名(男女不限),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适合男性)。 二、岗位职责 1.档案员岗位主要职责:从事档案数字化扫描、电子档案质检、档案整理归档、文书辅助等司法行政工作;对接各业务部门开展资料收集,做好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承担档案库房辅助管理、档案装订、案卷整理等相关辅助工作,具备相应沟通协调与应急处置能力;服从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值庭、押解、执行等司法警务以及安全检查、值班、巡逻等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服从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退役军人,文凭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3.档案员岗位:年龄在38周岁以下,贵港市户口(在贵港市城区有固定住所),在同等条件下,了解档案整理、扫描、著录、电子档案质检相关基础工作,有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择聘。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贵港市户口(在贵港市城区有固定住所),在同等条件下,人民警察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或具有安检工作经验、文字写作功底、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报考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身高170CM以上(退役军人或人民警察专业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人员情形。 五、薪酬待遇 面议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如实、准确填写《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证书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JPG格式、大小50-200K)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姓名)后发送至报考的单位邮箱ggzzb2010@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档案员岗位的报考者参加面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内容包括男子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具体测评标准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德、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贵港法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被聘用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由用人单位与被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设置2个月的试用期(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人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的“以上”“以下”等均含本级基数。 (五)招聘岗位办公地址: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联系电话:0775—4591976。
附件:1.《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1日
附件1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年 月 | | 相片 | | 身份证号 | | 民 族 | | 政 治面 貌 | | | 户 口 地 | | 婚 姻状 况 | | 身 高 | | | 现居住地 | | 学 历 | | 学 位 | | | 何时毕业于何院校 | | 有 何特 长 | | | 所学专业 | | 联 系电 话 | | | 报 名 岗位 | | 驾 证类 别 | | 是否服 从分配 | | | 个 人 简 历 | (从高中时填写,时间需连贯) | | 奖 惩 情 况 | | | 家庭 主要 成员 | 姓 名 | 关 系 | 现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附件2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仔细阅读《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本着诚信报考的原则,现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聘用人员招聘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二、报考行为出于本人自主、真实意愿。已对所选报职位有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接受招聘机关依法进行的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聘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三、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遵守招聘纪律,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五、进入考察环节前,依法妥善处理好本人与现工作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如因本人未依法处理原人事或劳动关系原因导致考察不能按时完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承诺人: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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